他穿着普通的白开司米衣和黑子,随随便便站在那里,可就是和周围来去的人完全不相融。 不知何时,岁月己给他平了书卷气和贵气,像一株盛开的白玉兰,独立绽放在这喧闹的长街上。 夏亦初停下了脚步。 他看了看自己。 穿着一身不知从哪个品店里淘来的仿版t恤,上面印着一张血红的大嘴,和密密麻麻他都认不全的英文单词,仿皮的夹克散发出一阵劣制的臭味。 脚上更是不伦不类的穿着一双尖头靴。 这是他得意的装扮,在人中绝对第一眼可以看到他,但在这一刻,夏亦初竟然希望忻然不要看到自己这幅模样才好。 忻然没有动,他站在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下,静静地看着夏亦初,目光澄静,无惊无喜。 夏亦初的心往下沉,这不是他预想过的见面。 他曾想过,自己大杀四方把忻然救出来,忻然看着他,出惊喜的表情,他骑着摩托带着忻然回到家乡。 他也曾想过,自己在酒会上见到忻然,自己像赌神一样技惊四座,忻然看着他,眼眸里出赞叹的表情…… 他想过很多次重逢,但没有一次重逢会是这样,他狈不堪,忻然无悲无喜。 这世上最可怕是,不是你在乎的人恨你唾弃你,也不是你与他生离死别,而是你与他面对面站立着,他眼里的漠视。 这世上最可怕的是时间,时间造成巨大的鸿沟,它可以带走一切,也可以抹平一切。 夏亦初己经忘记了重逢的结局是什么,是忻然离开还是自己退却了,他忘记了。 他只知道,自己经常会回到这里,看着人如织,来往人群,可没有一个面孔是忻然。 他变得沉默了,正值新老势力替,他用尽四年的时间,手上沾过血,生死边缘徘徊过,最后坐上那把椅子。 他和历届黑帮老大最大的不同,是他学习,还考了大学,他用了五年的时候,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文化人。 所有手下马仔都夸赞他的与众不同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不过是一直想抓住梦中的那个影子罢了。 抓不住,所以把自己变成了梦中的那个人。 这时,他又遇到了忻然。 在一次酒会上,在这里,没人知道地下城的老板是谁,他照例隐身于黑暗中,这时悠扬的琴声传来。 夏亦初眉一动,这曲子他听过。 上学的时候,学校有一架破钢琴,那天音乐教室没锁门,他带着忻然混了进去,这里敲敲,那里打打。 正觉得乏味时,叮咚如泉水般的琴音一个个跳入他的耳朵,他惊讶地回过身来,看到的情景永生难忘。 夏亦初端起酒杯从黑暗中走出来,大厅一侧有一架黑的钢琴,一人穿着合身的燕尾服,修长白皙的十指在钢琴黑白键上跳跃。 六时的光己是金的余晖,它穿过学校的玻璃,洒在破旧的钢琴上,洒在微微发黄的琴键上,洒在琴键上灵活移动的十指上。 金余晖中的男孩抬起头,长长的额发几乎把眼睛都遮住了。 他抬头看到夏亦初张大嘴巴的模样,璨然一笑,那笑容中,有高兴、有自得、有喜悦。 巨大的水晶灯将灯光切割,分出无数形状各异光的碎片,如雨般洒落下来,夏亦初站在不远处,看着面前的那个男子。 他更瘦了些,脸上线条更硬直了,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了,头发高高梳起,出光滑如玉的额头,如剑般的眉梢下眼波转。 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澈。 夏亦初动了动,他不知道该不该上去相认。 这时一曲终了,掌声雷动,忻然站起鞠躬致谢。 在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,夏亦初受到他身上那一丝再悉不过的味道。 那是煞气,每个在刀口上舔血的人,都会生出的味道。 嗡的一声,似乎什么都离他远去了。 夏亦初脑海里一片空白,五年前的十字路口,他伸手看着自己手掌,那里有一道深深的刀口。 这是他为了抢地盘和人硬拼接刀留下的,可好了之后,发现刀砍断了他的掌纹,别人都说他是断掌。 那时他的手就此生出了煞气。 他看着自己的手掌,将它藏在身后,生怕忻然看到那股煞气,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他。 所以他一心向他靠拢,结果四年后他才发现,原来盛忻然变成了过去的自己。 这是怎么样一种可悲的循环? 这时一位宾客走了过去,和忻然攀谈起来。 夏亦初隐隐听到对方对忻然的称呼,“盛家家主。” 他微微一愣,目光凝结在忻然的脸上,正好忻然抬起头,两人目光接。 今时己不复昨,彼时的忻然己改名为盛忻然,成为盛家的家主,昔那个他最痛恨的人。 彼时的夏亦初,收敛真实情,成为四方一霸。 这是他们重逢的第二次会面。 从此之后,他们或多式少会有牵绊,在生意场上,在宴会上,但凡夏亦初想进一步,盛忻然就退一步。 有时盛忻然会找他帮忙,过后也会想办法将人情还他,但在进一步的往中,盛忻然对他冷淡的同时,在细节上却经常无意中出关怀之。 君子之淡如水,这还是夏亦初以前上学时老师教过的。 彼时他还很奇怪地看了忻然一眼,他们那时有打架,有玩闹,有争吵,两人相处可谓是油盐酱醋各方齐全,就是没有水。 他把疑惑讲给忻然听,忻然一句话终结了这个话题,“你是君子吗?” 夏亦初想了想,觉得他说得对。 直到现在,他才真正了解这句话的含义。 水无无味,但水又是一切甜酸苦辣的基础,水利万物而不争,水生万物。 夏亦初慢慢明白盛忻然想做什么,他不动声,他觉得他们之间还有大把时间,可以找机会复仇,慢慢弥合那些伤痛,没想到他们之间最缺的,反而就是时间。 最终,还是时间。XTjidIan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