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晚上20:45,在全世界电视机前无数球收看直播的关注中,随着主裁判的一声哨响,2013/2014赛季欧冠1/4决赛首回合纽伦堡vs巴罗那的比赛在德体育场正式开始。 纽伦堡自然是不敢跟巨星云集的巴罗那打对攻的,哪怕是主场作战,也从比赛一开始就阵型大幅后撤,主动让出中场,摆出了大巴铁桶阵,让巴萨攻上来,他们再打对方的反击。 以巴罗那的中场实力,纽伦堡要和对方争中场的话,只能被成筛子。 收缩防线打防守反击,是纽伦堡唯一可行的战术。何况,加德利的反击速度,不打反击都是浪费。 巴萨知道纽伦堡的意图,强大的实力让他们倒是不怕被纽伦堡打反击,但比赛才刚开始,大家倒不必急于进攻,先热热身、探探路再说。 经过了十多分钟的热身后,巴罗那已经在中后场倒脚将控球率刷到了80%左右,见纽伦堡真的缩在后场不出来,梅西、内马尔等人也只能带球向前进攻了。 宇宙队的骄傲,让他们不可能接受和纽伦堡一起消磨时间,最后打成0-0的平局。 第17分钟,梅西在前场右路拿球连续突破了弗朗茨和西蒙斯的拦截,其低矮的重心和超快的步频,让弗朗茨和西蒙斯完全跟不上节奏,被轻易突破。 连突两人后,梅西并没有下底传中,而是内切,想要横向盘带到大区外用左脚兜球门。 这是罗本惯用的招数,梅西也会。 不过,在横向盘带的过程中,梅西被边后卫皮诺拉绊倒,没能形成打门,倒是获得了一个位置不错的任意球机会。 任意球由梅西亲自主罚,但却没能绕过人墙,因为加德利也排在人墙中。 不知道梅西是不是想找加德利的茬,居然想要将球从加德利头顶绕过去。 如果这球真的被他绕了过去,打进球门,那想必加德利肯定会被梅西的粉丝嘲讽一番。 可惜加德利没有给他机会。 站在人墙中的加德利虽然身高不是最高的,但弹跳力却非常惊人。 在梅西起脚的一瞬间奋力起跳到最高,刚好顶中了梅西的任意球,将球用额头挡了下来。 看到梅西主罚任意球,本来有些紧张的德国解说员安德鲁·内维尔,此时看到梅西的任意球被挡了下来,顿时笑着向电视机前的德国球解说道: “梅西的任意球打在了人墙上,被加德利挡了下来。” “不知道梅西是不是故意打加德利头顶,但显然他打错了主意。” “如果他这球去打其他球员的头顶,或许真的能绕过去,并打在门框范围内。” “但想要从加德利头顶打过去,就很难了,因为加德利身高不低,而且弹跳能力实在太强,明显比其他球员跳得高得多。” “不是弧线非常大的任意球,想要绕过加德利头顶并打在门框范围内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” “巴罗那错过了一次通过直接任意球进球的机会。” 不过,罚丢任意球的梅西倒没有太在意。 一方面,任意球本身就不是进球率非常高的得分手段,不然那些任意球大师就不会那么受人追捧了。 另一方面,他也不是故意要去找加德利,他不是那种格。只是他觉得让球从加德利头顶飞过去,绕进门框范围后的角度要刁钻一些,让门将难以扑救。 他倒不是在故意找加德利的茬。 因此,罚丢了也不会在意,更何况他也听不见解说员说的啥。 比赛继续进行,巴罗那占据着绝对的控球权,长时间保持在70%以上。 不过,巴萨的控球权很多时候都是在外围的倒脚,并没有对纽伦堡的防线造成太大的威胁。 当然纽伦堡也不光是防守,拿到球权的时候,也还是会偶尔反击一下的。 第22分钟,内马尔在边路耍花活,先用踩单车过掉了右前卫福伊尔纳,然后又想用彩虹过人过掉边后卫钱德勒,却被钱德勒将其挤出了边线,摔倒在地,球也被钱德勒拿走。 内马尔坐在地上,向裁判表示钱德勒犯规,但主裁判却没有理会他。 用彩虹过人,没被打都算不错了。 拿到球的钱德勒立即遭到伊涅斯塔的反抢,但钱德勒没有粘球,马上将球横传给了中路接应的德米凯利斯。 德米凯利斯再将球大脚开了出去,长传到了中场,找到了加德利的头顶。 在中场的头球争顶,加德利一般都是胜利者。 这一次也不例外,加德利占住落点,跳起来一头将球摆渡给了上接应的姆希塔良。 结果,就在他将球摆渡出去的一瞬间,身侧一股巨大的力量顶了上来,然后脑袋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,连体格值的加德利都被撞得两眼昏花,落地后没能站稳,龇牙咧嘴地捂头倒在了地上。 加德利不知道,其他人倒是看得清清楚楚,是巴罗那中后卫皮克从侧面冲过来,起跳,想要力加德利争顶头球,结果球没抢到,却一头撞在了加德利脑袋上。 这一家伙撞得相当实,连体格值的加德利都被撞得两眼昏花、站不稳,主动撞上去的皮克就更严重了,太附近直接被撞开了口子,血如注,而且人也晕倒在了地上。 在现场和电视机前无数人的一片哗然中,主裁判急切的哨声响了起来,巴罗那的队医也没有经过主裁判同意,就立即冲进了场内,后面还跟着抬担架的工作人员。 所有人都看得相当清楚,皮克这次受伤貌似很严重。 许多巴萨的球,都捂着眼睛不太敢看了。 事实没有出乎大家的意料,虽然皮克在队医的处理下止了血、醒了过来,但却无法坚持比赛,本来形势大好的巴罗那在比赛刚开始22分钟就遭到重大打击。 主帅赫拉多·马蒂诺无奈地用掉一个换人名额,用15号中后卫巴尔特拉将皮克换了下来。xtjiDiAN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