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里,林佩涵睡得糊糊的,只觉得身后火热,厚实的被子就像一座小山一样在她身上,电热毯散发的热气都快把她烤干了。 她皱着眉,伸手甩开了被子,整个上半身就暴在空气里。可没过多久,林佩涵又觉到那座小山还是过来了,只是背后的毯子不再发热了,换成了一堵坚硬的墙,贴着她的后背。 不过被褥不再得那么紧了,她觉得还算舒服。 她翻了个身,觉得这堵墙还温暖,手搭上去格外舒服,于是她把腿也搭了上去,这堵墙变得更硬了。 林佩涵渐渐没了意识,又睡了过去。 直到鸣声,她才悠悠转醒。 睁眼的时候恰好面前的男人也睁开了眼,四目相对,林佩涵率先眨了眨眼,才发现自己窝在他怀里,她倒没有尴尬,反而再把腿拱了拱,收紧了手。 “几点了?”她闭着眼问。 “五点多。” “这么早?” “嗯,你继续睡。” “你干嘛去?” “我去山上砍柴。” 林佩涵转动了一下眼珠子,“我跟你一起去。” 蒋坤似乎被噎了一下,她去了能干什么,就是去看热闹的,他还得分出心神来照看她。“山上蚊虫多,你还是待在家里。” 林佩涵没出声,蒋坤以为她生气了,低下头一看发现她的眼神充玩味,“你还嫌弃我嘛。” “没有。”他不加思索地答道。 林佩涵也没再纠结,翻了个身继续睡,蒋坤就把电热毯打开,窗外蒙蒙亮,他趁着未明的天出门了。 林佩涵再次睁眼,已经天光大亮,她看了看手机,快九点了。 她强忍着屋寒气起身,随手挑了一套衣服,这是一身带薄绒的蓝连衣裙,修身收,紧贴身材,外面搭了一件纯白羽绒服,她没化妆,这套衣服将清纯与妩媚糅杂在一起,并不突兀。 她走出门,有几只在低头啄米,这里的天空很清澈,远处山林茂密,绿荫环绕,冬暖最是舒适,她站在院子里,受乡村的暖与空气。 “坤哥,你回来了!”堂屋传来外人的声音,是他们隔壁邻居的儿子,林佩涵看过去,他长得瘦弱,看见蒋坤回来却异常开心。 蒋坤朝林佩涵招手,叫她来吃早餐。 李永顺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,他一下就懵了,乖乖,他待在小县城里,哪见过这样漂亮的女人,这不会是坤哥讨回来的媳妇儿吧?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,看向蒋坤的眼神里更多了几分崇拜。 “坤哥这是……” “她是我,女朋友。”说这话时,蒋坤到底还是不自然地眨了眨眼,观察她的脸,又对她说:“这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兄弟,叫李永顺。” “嫂子好嫂子好。”他一脸热情地打招呼。 “哦,你好。”林佩涵显得平淡多了,随意说了两句话就喝起了粥。 李永顺有些尴尬,接着这一顿饭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林佩涵吃了几口清粥小菜,吃完把碗筷一放什么也不管,还让蒋坤把堂屋的摇椅搬到院子里去,她要晒太。 蒋坤还言听计从,李永顺看得有些呆了。 他们上学的时候,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蒋坤是有名的小霸王,他长得结实,又抗打。有几次别的同学看他瘦弱,就找他的麻烦,都是蒋坤护着他,一个人对他们一群人。 读书时候的蒋坤野得很,打架斗殴都是家常便饭,别人看到都怕。 后来他上高中时蒋母生了病,辞了镇上的针线工作,他就辍学去沛城打工,过了这么些年,蒋坤身上少了野和桀骜,被社会磨平了许多棱角。 李永顺悄声对蒋坤说:“坤哥,你这女人也不管事儿啊。” “她不用做这些事。” “那怎么成,哪有女人不做事的?” “她不是我们这里的人,她是沛城人。” “我当然知道……”李永顺渐渐哑声了,沛城这座繁华大都市是他们穷尽一生也够不着的地方,“她条件有多好啊?” 蒋坤的眸光闪了一下,便说道:“好得不能再好了。” 李永顺瞪大了眼睛:“坤哥你这是要当凤凰男啊?” 蒋坤闻言略微笑了笑,不是凤凰男,是软饭男。他大概只会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。 李永顺本来想问这个大小姐怎么会看上蒋坤,但这句话不是很妥当,他也不太敢直接这么问。 而就在这时,蒋家院门传来了一些声响。 钱卓听说蒋坤回来了,就把自己收拾得贼拉风,身上黑的貂皮大衣和手上的一个玉米粒大小的金戒指都整装待发着,他腋下还夹着一个黑皮包,是一副在城里做出了几分成绩的打扮。 蒋坤可是钱卓小时候的死对头,时不时就找他干架,偏偏还干不过。如今听说蒋坤潦倒,特地过来炫耀一番,他赚了点小钱之后还给村里每家每户送了蛋和大鱼大,彰显自己的能力,村民都对他一片夸赞。 他为了凸显架势,还带了几个小弟。结果刚到蒋家院门前,就看到躺在摇椅上晒太的林佩涵。 钱卓的眼睛都看直了,这种绝他见所未见,一下就起了心。 ------- 今晚加更XTjIDian.cOm |